各镇人民政府、天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天长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9日
天长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的意见》(滁政秘〔2017〕87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部署,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住房民生、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以人为本、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办事就是要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以人为本就是要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出发,努力做好这项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有序推进就是要结合当地实际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注重实效就是要切实帮助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有效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
三、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住房公积金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滁金管〔2018〕9号)精神,确保我市完成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人数6500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和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长分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长分中心,具体负责扩面工作的计划编制、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通报扩面工作情况,并对滁州高新区、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的建制扩面推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到位。
(二)建立财政奖补机制。根据《关于落实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滁金管〔2017〕43号)精神,建立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奖补机制,并将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人社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及时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补贴申请,并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三)合力推进建制缴存扩面。滁州高新区及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要督促园区企业依法建制缴存;市财政局要督促财政拨款单位在部门预算中足额安排缴存资金,并按月及时、足额缴存;市人社局要把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规范劳动合同文本和劳动集体合同监督管理;市总工会应督促各类企业把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集体协商和厂务公开事项并进行监督;市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国土房产局、税务局、经信委和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采取有效举措,支持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及相关信息查询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四)加大建制缴存执法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依法开展建制缴存监督检查。对不办理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的单位,要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逾期不缴、少缴的,要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会同市法院、人社局和总工会等有关单位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争议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加大宣传力度。滁州高新区、各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缴存、使用政策,进一步强化单位依法缴存意识。市广电台和各类新闻媒体要把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公益宣传,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宣传表扬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进行公开曝光。通过舆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企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